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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铁驻粤医保2010-2011年度处理工作的函》的通告2017-06-19 00:00浏览数:16次
广铁医保参保人: 根据《关于做好广铁驻粤医保2010-2011年度处理工作的函》的要求,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为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年度,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7月1日起,对所有符合规定门诊特定项目的患者,本年度必须重新申请,需要申请本项目的广铁医保患者请到相应科室就诊、申请。 二、广铁医保门诊特定项目包括:(一)特殊病种:1、高血压病;2、糖尿病;3、肝硬化;4、不需住院治疗的精神分裂症。(二)特殊治疗:1、恶性肿瘤的放、化疗;2、肾透析治疗;3、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三)特殊检查:1、CT;2、ECT;3、核磁共振。(四)急诊留院观察。 三、申请广铁门诊特定项目需提供相关疾病的诊断证明材料,例如:CT报告、出院小结、检验单等,并复印后交到门诊挂号收费处“广铁医保专窗”进行办理。 上一篇: 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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