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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健康山东志愿者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健康山东志愿者行动的通知 山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山东省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卫生厅
鲁爱卫办字〔2013〕19号 各市爱卫办、团委、教育局、卫生局,省(部)属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爱国卫生及“健康山东行动”年度工作安排,为促进“健康山东行动”广泛深入开展,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传播健康理念和防病知识,全面提升“健康山东”品牌效应,省爱卫办、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确定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健康山东志愿者行动”。现将《健康山东志愿者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行动工作。 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层层发动,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各级爱卫办作为健康山东志愿者行动的牵头组织单位,要主动与团委、教育等部门和单位联系沟通,及时部署安排。各级爱卫办负责牵头做好志愿者招募、培训和活动组织工作,制定当地“美丽山东 清洁家园”行动工作计划表,并指导志愿者开展活动;团委、教育部门要广泛发动在校学生及青年志愿者积极参与;卫生部门要做好卫生系统内的发动和组织工作,并协助开展志愿者培训,为志愿者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宣传材料、宣传工具及技术支持。各地要建立对活动的督查与考评奖励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活动的组织实施。省爱卫办将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并通报,成绩纳入每年“健康山东行动”工作考核。 二、强化宣传引导,做好志愿者招募工作。 各级爱卫办要利用张贴公告、发放明白纸、社区及媒体宣传等多种途径,通过社区(村)、单位等基层爱国卫生组织,充分发动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健康山东志愿者行动。志愿者可通过微博、电话、信函等多种方式报名,各市爱卫办要利用已开通的微博,做好行动宣传及志愿者招募工作;各市、县(市、区)爱卫办志愿者报名电话将发布在活动网站上,各市、县爱卫办要做好志愿者报名登记工作,满足条件的志愿者可颁发“健康山东志愿者”证书。各地、各单位在组织志愿者活动时要大规模推广使用“健康山东”标识及带有“健康山东”的口号、标语等,进一步巩固“健康山东”品牌的社会影响力。 三、认真做好微博平台的开发利用工作。 各市爱卫办微博开通后,要把微博作为爱国卫生的重要宣传窗口,充分利用微博做好“健康山东志愿者行动”的组织发动及日常宣传等工作,指定专人维护,定期发布卫生防病、环境清洁、病媒生物防制知识及工作动态,动员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引导力量。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爱卫办也开通微博,并将“健康山东”微博平台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基层单位延伸。各市要严格信息审核发布流程,确保信息科学、严谨、准确。 四、精心组织,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 “健康山东志愿者行动”启动后,将作为我省爱国卫生和“健康山东行动”的一项群众性活动,长期持续开展下去。各级爱卫办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开展重大疾病防控宣传和卫生宣传日活动中,要组织志愿者充分参与,开展相关健康公益活动;团委、教育部门及其他爱卫会成员部门要结合部门工作职能,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提升活动效应。除全省统一组织和志愿者自发活动外,各市每年要至少组织大型“健康山东志愿者”公益活动3次以上。 2013年爱国卫生月期间,我省将统一组织首次大型“健康山东志愿者”公益活动,并定于 健康山东志愿者行动活动网址:http://z.t.qq.com/zt2013/sdswst/。 联系人:曹 姗、许文青,电话:0531-67876160 电子邮箱:jksdxd@126.com 腾讯微博事宜联络人:马占超,电话:18769756878。
附件:健康山东志愿者行动实施方案 山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山东省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卫生厅 附件
健康山东志愿者行动实施方案
为推动“健康山东行动”广泛持续深入开展,省爱卫办、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确定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健康山东志愿者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 山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卫生厅。 二、活动目的 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健康山东行动”,促进健康理念和健康知识传播,提高群众健康素养;进一步增强公众的环境意识、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和健康意识,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山东行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建美丽家园;提升爱国卫生运动及“健康山东”在公众中的影响力,进一步打造“健康山东”品牌。 三、活动内容 面向社会招募“健康山东”志愿者,以自己力所能及的形式,志愿开展健康主题社会公益活动,并利用微博平台,进行信息发布与交流,线上与线下活动相结合,开展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者团队评选。 活动共分为4个版块: (一)“美丽山东 清洁家园”行动。组织志愿者开展以行为陋习劝阻、脏乱环境整治、公共环境清洁为主要内容的公益活动。在商业区域、旅游景点、公园绿地、交通集散地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区域,集中开展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宣传教育和巡访劝阻行动,促进公众良好卫生行为养成;参加各级爱卫办组织的城乡环境整治,清除暴露垃圾,清理卫生死角,提高环境卫生质量;开展爱国卫生义务劳动,参与社区公共环境清洁活动,控制四害孳生。 (二)“传递健康”行动。以各种形式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健康生活方式、环境保护、垃圾分类、资源节约等各类健康主题公益宣传活动。鼓励志愿者创新健康传播形式,开展参与式健康教育活动,调动公众获取健康知识的主动性。 相关健康传播素材可从活动网站、各级爱卫办、疾控专业机构和其他职能部门获取,也可自行设计制作。 (三)“护佑健康”行动。组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和医学院校学生等有医学与公共卫生知识专长的志愿者,开展疾病防控、预防保健、健康咨询、健康讲座、义诊、巡诊等专业性健康志愿公益活动,鼓励开展面向边远地区居民、流动人口、留守儿童、贫困家庭等弱势群体的专项活动。 (四)“分享健康”行动。广泛发动志愿者以各种方式发布、交流健康相关的心得体会。一是通过组织社区健康分享会、健康经验传递会、高血压、糖尿病自我管理小组等多种形式,分享、传播健康经验,预防疾病;二是通过腾讯微博、QQ群等方式在活动专题网页及时发布活动内容,撰写活动体会及健康经验心得等;三是转发“健康山东”微博信息及活动网页优秀内容,扩大活动交流。 四、活动范围及志愿者招募条件 本次活动面向社会各界热心于健康事业的人士,重点面向大中专院校学生、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广大团员青年、基层组织成员及企事业单位职工做好宣传发动,志愿者可以个人名义参加,可自发组成团队,也可以单位名义集体报名参加。志愿者招募条件: (一)自愿参加健康山东志愿者行动系列活动; (二)身体健康,能满足相应志愿服务工作要求; (三)具备志愿服务必需的知识和技能; (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五)能够对自己的认知和行为负责。 报名并参加活动的志愿者经核准可向所在地爱卫办申请领取“健康山东志愿者”证书。 五、活动流程 (二)开展活动。按照各版块的活动内容,志愿者及志愿者团队可在活动专题网页发起并开展各类健康公益活动,也可联系所在辖区爱卫办统一组织(各市、县爱卫办电话将在活动专题网页公布),开展志愿活动,或以其他方式自行组织开展活动。 (三)上传资料。志愿者对完成的活动以多样化的形式和载体(如文字、图片、影音等)进行完整记录,并上传到网页。参加线上活动的志愿者可以通过转发健康知识、活动记录、感想、心得体会等形式参与。网页所有上传信息要求内容健康、详实,图片清晰。 (四)参加评选。所有参与活动的志愿者及团队均有资格参与评选,主办单位定期开展评选,并对活动积极、参与活跃的志愿者给予奖励。 六、活动奖励 (一)市级爱卫办及省(部)属医疗卫生机构评比。省爱卫办每月对各市爱卫办、省(部)属医疗卫生机构微博发布、转载信息量及组织“健康山东志愿者行动”活动情况进行统计。每年度分别评出前10名,授予“健康山东志愿者行动”优秀组织奖。 (二)志愿者及团队奖励与评选。根据志愿者和志愿者团队微博发布、转载信息量及线下活动成效,进行定期统计和评选。 1.周奖励。每周从发布或转载活动网页信息的志愿者中,随机抽取10名获奖志愿者,奖励Q币5枚,并将中奖信息于次周在健康山东官方微博发布。 2.月评选。每月从“美丽山东 清洁家园”、“传递健康”、“护佑健康”、“分享健康”4个版块中各评选10名“健康山东志愿者之星”,颁发证书,给予奖励。 3.年度表彰。根据各市推荐和微博统计情况,每年评选100位志愿者个人及团队,授予“健康山东”优秀志愿者称号,给予通报表彰,并颁发证书及奖品。 青岛中医治鼻炎诊疗中心转载:http://www.zhibiyan.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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